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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篇「關於拍婚紗」寫於去年的7月26日,
原本發表在另一個無名的部落格上,
但因該部落格的名稱與我在Yahoo的帳號相同,
當我在九月初把這個部落格的帳號名稱、密碼與Yahoo的帳戶整合後,
卻發現自己再也無法登入另一個部落格了。
好在老妹想到:我當時把她設定為那個部落格的友人,
於是只好勞駕她進入那個部落格,
把我PO在上面的網誌搶救下來囉
(其實只有兩篇文章啦,
不過都是花了時間寫的,
而且是難得與工作全然無關的文字紀錄,
總是希望留下來作紀念)。
全文如下:
拍婚紗照一直是我認為最匪夷所思的結婚「習俗」
(這裡說的習俗,不是那種如果沒有照辦,會被長輩唸一輩子的風俗習慣─
例如男方在訂婚宴時一定要不說再見中途離席,
而是指結婚前拍婚紗這件事似乎已經相沿成習,而且不能免俗):
花一筆相當於甚至超過出國旅費的可觀金錢,
抱回一(或二以上)本極度厚重,
而且註定要被束之高閣或放在屋角沾染灰塵的相簿,
其意義何在,委實費解。
不過我更難以參透的,
則是許多人對這件事抱持的態度,
跟我聊過這檔子事的周遭親友中,
認為根本沒有拍婚紗照的必要者幾無其人,
覺得不該在這件事上花太多錢的人,
用一隻手的指頭數還嫌多,
大部分的人,是在我把以上的少數見解與他們分享時,
帶著一付「你別傻了」的笑容告訴我:
「當然要拍囉」、
「某某某嫌第一家拍得不好,還找了第二家呢」、
「不要找太便宜的喔」、
「女生會很在意這個
(這是多數男性友人給我的答案,不是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偏見喔)」,
向來畏懼權威的我,
在他們一番想當然耳的慷慨陳詞後,
也不敢再往下問非拍不可的理由究竟為何了。

於是在一個冬日的週末午後,
我們鼓起勇氣走上中山北路的婚紗街,
期盼在走完一遭之後,
能夠發現價位(臺幣五萬元是我們預定的上限)
與拍攝風格(其實我們要求不多,
只要化妝與造型自然,看得出被拍的人是我們兩人即可,
因為彼此都不希望L學姊所言:
她的子女在衣櫃裡翻出她塵封多年的婚紗照後,
竟然問她先生:「爸爸是和哪一個阿姨照相?」的笑話,
在自己身上重演)
都符合需求的店家。
不過在大多數業者都採取緊迫盯人戰術,
只要我們稍微接近店門口,
就派員上前遊說,
希望我們進店裡聽取說明時,
我們前半段的婚紗街之行,
竟然落得在頻頻向店前說客佯稱「我們尚未決定要結婚」之後即落荒而逃,
遑論有餘暇翻閱擺在店門口的成品了。

後來所以決定這家「仙杜麗娜」,
除了先前看過親戚結婚前在該店拍攝的照片,
覺得符合我們上述的要求之外,
它一反同業積極的攬客作風,
採取先讓作品說話的行銷手法
(我們在店前把一本由林志玲擔任模特兒的婚紗相冊翻完一遍,
日後負責與我們接洽的小玉姐才出現,
遞給我們一張寫著該店網址的名片,
告訴我們可以上網看看其他客人拍的照片,
若喜歡再跟她聯絡),
對我們這種害怕別人窮追猛打的人,
顯然也發揮了出奇致勝的效果。
說來要感謝諸多親朋貢獻他們與婚紗業者接洽的不愉快經驗
(收錢前後的態度判若兩人是我聽過最多次對這個行業的批評),
我是在對於這個業界的服務品質毫無期待、
只求儘量縮短與他們接觸時間的心情下,
踏進仙杜麗娜大門的。
這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態度,
讓我們在因為簽約、選擇攝影師、挑禮服、拍照及取件而多次出入該店,
發現小玉姐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親切態度始終如一時,
竟然感覺十分驚喜:
原來與婚紗店打交道的過程,
並不必然像參加一個爛旅行團一般,
會把自己原本為了某件事(旅行及結婚)而高興的好心情消磨殆盡的。

不過,儘管慶幸自己是跟不錯的婚紗業者訂約,
我們仍然打算以最簡單的方式解決拍照這個重頭戲,
策略是:時間方面─速戰速決,
務必在一天內完成;
地點方面─愈近愈好,
必須上山下海才有緣入鏡的景色,
不論再美都敬謝不敏。
拍照日(四月底的一個星期六)前一週的臺北落雨不停,
讓我們十分擔心外景的拍攝是否將被迫因雨延期,
所幸老天幫忙,
當天的雨下到近中午就停了,
我們順利地在兩小時內到士林官邸及台泥大樓前後取景完畢
(這兩個景點,前者從婚紗店出發,
來回計程車費還不到臺幣200元,
後者根本就在婚紗店對街上,
步行即可到達,
應該少有比我們更懶得出外景的新人了吧),
而且比預期更早地在當天下午六點前收工。

拍出來的成品就是收錄在相簿中的婚紗照了。
這次拍照給我的最大啟示,
應該是:如果要在鏡頭前笑得燦爛且自然,
事前是需要練習的,
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其實這件事在拍照前一週,
攝影師及小玉姐都提醒過我們,
只是我不信邪,
覺得笑容只要是發自內心都是美的,
不可能經由反覆練習而改善,
以至於到了拍照時,
才發現攝影師認為OK的笑容,
必須牽動到自己平常很少使用到的、顴骨附近的臉部肌肉,
因而留下不少表情不甚自然、
如W學姊所形容「笑容像是硬擠出來似的」失敗作品,
等到自己對於這些可以製造笑意的肌肉比較能運用自如時,
拍照進度已經過半了。
不過換個角度想,
我的僵硬笑容讓我們在挑片時很輕易地淘汰掉許多相片,
拍婚紗的預算因而沒有超支過多,
所以不上鏡頭未嘗不是件好事。
更何況,男生向來不是婚紗照被觀賞的重點,
而新娘無疑是我們這組婚紗照的強項,
我的另一半從照片出爐以來,
幾乎獲得欣賞者一致的好評,
我也覺得與有榮焉:
畢竟要把這樣的美嬌娘娶回家的,
是敝人在下我嘛!

撇開別人的評價不談吧,
這些照片對我們兩人最重要的意義,
應該是它們記錄了那個時值春夏之交的週末,
向來不重視衣著及妝扮,
也不喜歡成為眾人焦點的我們,
小小地巔覆了自己,
破天荒地玩了一場變裝秀,
還將部分內容開放給士林官邸的遊客及中山北路上的行人參觀。
它們也讓我想起炒熱氣氛功力一流的攝影師,
努力協助美化鏡頭、卻不經意地製造出不少笑料的助手先生
(在棚裡灑花瓣那段最是經典),
還有從駛經官邸旁的遊覽車內探出頭來對我們唱結婚進行曲的耍寶中學生。
想想那天我真的玩得還挺高興,
這些照片也把當天這些快樂的回憶都留底存證,
拍照的目的,也正在於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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